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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柴桥中学关于加强外出审批、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
    写稿:陈梦婷 写作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15:17:56 修改:陈梦婷 修改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8:34:53 阅读次数:391

    柴桥中学关于加强外出审批、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柴桥中学教师外出审批和请假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确保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外出审批、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教师外出审批、请假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现经党总支会议审议通过,请严格贯彻执行。 

    柴桥中学教师外出审批、请假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柴桥中学外出审批和请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上级关于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请销假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所有教师。

    第三条 外出(请假)定义

    1.“外出”是指因公或因私离开北仑区范围(含出国境),或因公在区内进行的影响正常课务安排的学习、教研活动、培训、会议等活动。

    2.“请假”是指因私事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产假、哺乳假、婚丧假等。

    第四条 遵循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审批或备案,并如实报告事由、时间、地点。

    2.岗位衔接原则。外出或请假前和备课组等相关部门妥善交接,确保课务,班主任,值周等工作安排妥当。

    3.事先请假原则。提前履行书面和线上审批手续,严禁先外出后报告或不报告、先休假后请假或假满不归。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五条 审批权限及程序

    1.事先汇报。所有教师1天及以上的外出或请假需事先向校级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再走书面和线上审批流程。

    2.审批程序。副校级直接报校主要领导审批,其他教师按相应程序审批(详见附件1)。

    3.组团统一报批。由教研组或学校直接组织或因培训、会议需要组团集体外出的,由组织者统一报批。

    4.紧急情况报批。接受临时性任务或遇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应及时口头报批,并补办报批手续。

    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外出管理

    1.严控外出活动。严格控制教师参加个人申报的宁波大市外学分培训项目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

    2.控制范围频率。为了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因公外出应按规定严格控制频率和范围,原则上高一高二教师每学期出北仑区至多一次,高三教师除必须本人参加的特殊情况(培训、会议、评委等)原则上不参加区外活动。

    3.严禁变相旅游。严禁以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4.保持通信畅通。外出期间,教师应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处理相关工作。

    5.及时重报续假。如行程有变需重新报批。如外出和请假期间需延长时间,应及时办理延期或续假手续。

    第七条 监督与考核

    1.将教师执行外出审批和请假管理制度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2.对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外出或期满不归、虚报瞒报外出或请假事由时间地点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 柴桥中学教师外出(请假)审批流程

    2. 柴桥中学教师请假审批表

    3. 柴桥中学教师外出活动申请表

    柴桥中学关于加强外出审批、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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