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柴桥中学2025年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宁波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25〕112号)精神和《柴桥中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柴中〔2021〕2号)(2021年5月26日十四届四次教代会通过)等文件精神,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3)具有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5)申报中级、高级的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
具有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仍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申报高级职称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一级教师满5年及以上。
申报中级职称者:大学本科学历,任二级教师满4年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毕业后在一线教师岗位任教满3年及以上。
首定二级职称者:大学本科学历,在柴桥中学工作并在所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工作1年以上的还要加上后续学分),普通话水平二乙(语文教师要求二甲),经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相应职称。
根据2021年5月26日14届4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柴桥中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柴中〔202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生不参加首次定职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任教三年及以上可报名参加学校自主组织的中级职称评审。
3.班主任工作经历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者需任现职以来具有2年班主任或行政领导或年级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申报高级职称者需任现职以来具有3年班主任或行政领导或年级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以上要求自2022年起严格执行,副班主任工作需经学生处认定。
4.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者要求代表作两篇:其中一篇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另一篇公开发表或区一等奖以上获奖。
申报中级职称者要求代表作一篇:正规刊物公开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获奖。
论文、著作提交相关要求: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著作和经国家教材委员会审定使用的教材,可用于职称评审申报;2.获奖的论文须提供论文文本及获奖证书;3.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须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信息页,并提供论文查询证明截图,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和知网(https://chn.oversea.cnki.net/)、万方(https://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https://www.cqvip.com/)。
5.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2025年职评工作文件精神,申报高级职称的近五年继续教育总学分需达到216学分;申报中级职称的近四年继续教育总学分需达到216学分。计分统计截止为2025年8月底。
6.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为二乙及以上,其中任教语文学科的教师需达到二甲。
7.截止日期
申报教师工龄、教龄等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论文、课题及所获荣誉等业绩评审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10月11日下班前,通过钉钉向校务服务中心陈梦婷老师报名。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柴桥中学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参评分表》(2021年5月26日14届4次教代会通过)和《柴桥中学教师职称评审论文评分参考标准》所涉项目的佐证材料。除特殊项外,所有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2.上述材料请于10月18日前提交至校务服务中心陈梦婷老师处。
四、评审
面试形式为说课,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职称评审教师最后总分为:实绩评分+论文评分+面试评分。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
2025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