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木迁移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LCZ-2025-004
招标方式:校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苗木迁移(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 |
日 期: |
2025年03月12日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就苗木迁移(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BLCZ-2025-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招标内容:苗木迁移(非政府采购项目)位于柴桥中学校内;本项目对部分绿化所涉苗木进行迁移并养护1年。经现场测绘,共需迁移乔木(狗谷树、铁树、黄杨、茶梅、香樟树、桂花、柚子、罗汉松、沙朴等)约68余株等。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服务期:养护1年。
3.施工期:20日历天。
4.最高限价:8.64万元。
5.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六、获取招标文件
学校校园网网站上下载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直接带着密封报价单现场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
地址:北仑区柴桥镇环镇北路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老师 电话:13586875167
第二章 响应须知
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苗木迁移(非政府采购项目) |
2 |
招标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3 |
服务期 |
见招标公告。 |
4 |
最高限价 |
þ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8.6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
风险控制价 |
本项目设置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60%,即风险控制价为5.184万元,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额外提交中标报价和风险控制价之差额担保,作为风险保证金,差额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
5 |
响应报价 |
(1)本项目响应文件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园林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等国家现行标准、技术规范和省、市的相关计价规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要求和采购人所提供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踏勘了解所得等,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3)本工程为总价合同,不超最高限价。 (4)响应报价应包含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不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
6 |
是否接受 联合体响应 |
否 |
7 |
是否允许 转包与分包 |
转包:否。 分包:否。 |
8 |
现场踏勘 |
招标单位不集中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响应截止前,供应商应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视作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已完全满足本招标项目响应报价的需要。有关踏勘现场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 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3586875167 |
9 |
响应文件组成 |
“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二个部分组成。 |
10 |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开标日随带密封报价文件现场开标 |
11 |
评审办法 |
þ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
12 |
方案讲解 |
☑不作要求。 |
13 |
样品是否 要求提供 |
þ否。 ¨是。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 /。 (1)样品和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包装方式不作要求。若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予接受。 (2)评审活动结束后,成交候选人的样品将进行封样,作为供货时的参考,其余样品评审结束后当场退回。 |
14 |
成交候选人 |
推荐:1 名(1-3)。 þ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
15 |
成交候选人 公示 |
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16 |
成交人 |
☑招标单位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由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报价相同时由招标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
17 |
质保证金 |
1.质保证金是否缴纳:þ是;¨否。 金额:合同价的 1.5 %(不超过1.5%) 形式: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缴纳方式: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招标人确认; 2.苗木保值费用:为保证招标人苗木在中标人苗圃养护期内保持良好的状态,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本项目苗木市场信息价总金额同等的保障费用,此费用由招标人、第三方审核(评估)单位、中标人共同确认。 缴纳方式: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招标人确认; |
18 |
注意事项 |
1.供应商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响应文件提疑截止时间前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向招标单位及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如果招标文件中有文字表述与本响应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响应须知前附表为准。 3.本项目采用一阶段开启。
|
19 |
说明 |
递交响应文件的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的,招标单位应重新组织交易;重新组织交易后有效响应人仍少于3家的,经招标单位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由招标单位直接选定成交人。 |
20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5年3月17日下午3:00 七号楼一楼总务处 |
21 |
其他 |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单位。
|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苗木迁移、绿化养护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位于柴桥中学校内;本项目对部分绿化所涉苗木进行迁移并养护1年。经现场测绘,共需迁移乔木(狗谷树、铁树、黄杨、茶梅、香樟树、桂花、柚子、罗汉松、沙朴等)约68余株等。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施工期:分二批次完成,第一批3月底前,第二批6底前。
(二)移植及养护要求
(1)所有迁移苗木树形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死亡或生长不良时,必须及时清除并在当时种植季节或下一个适宜种植季节初立即更换同类型苗木,苗木养护期顺延,该内容作为投标风险,今后不得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在迁移和养护过程中,苗木死亡的,应按照同特征的同种苗木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并扣除死亡苗木的全面养护费用。
(3)招标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发现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单位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中标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中标单位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检查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另行制定,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5)因迁移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中标单位无偿补种修复。若中标单位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6)建立完善的苗木迁移班组,制定苗木迁移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开展迁移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迁移区域,处理好迁移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招标人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外运。
(8)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对招标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招标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负责迁移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迁移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注意施工安全,特别是施工场地内的通信、电力、自来水、污水等管线安全,因施工发生的管线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责修复,并赔偿损失。2)施工期间必须设置围护设施,防止施工中泥土、废弃物、杂物、修剪的树枝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3)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音。4)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引导、维护交通,专人负责保洁工作。5)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苗木挖除后的坑洞及时填平,坑洞及其他苗木迁移后造成的裸土需用密目网覆盖压好,防止扬尘;及时就修剪的树枝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挖树过程中损坏的人行道板由承包人负责及时恢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施工期间材料、机具设备堆放不得影响道路的畅通、安全。7)施工现场需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对于大型苗木修剪等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进行作业。由乙方施工造成的人员损伤由乙方自行负责。8)绿化、苗木的运输车辆的清洗、运输,必须满足城管部门要求,产生一切违章投诉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9)按照发包方要求完成绿化迁移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审批。10)所有苗木必须迁移至承包人场地或指定场地,迁移实施过程须符合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规范、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投诉和处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还将扣除相应的文明施工履约保证。11)正式迁移苗木前,投标人须征得现场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迁移。所有乔木不允许在现场锯除主干。12)投标人须考虑作业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在现场设置临时围挡,并做好宣传标牌,确保周边道路通畅及施工人员、过往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否则由此引起的投诉和处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还将扣除相应的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11)迁移要求:1)苗木迁移前需对指定迁移场地进行植被清理、种植土换填(若需要)及场地平整。2)迁移至指定地点种植的苗木需做适当景观布置,整体观感有序、舒适。3)迁移后的苗木需遵循“一树一码”原则,随树配备二维码,二维码具体信息需符合园文局、绿化办等相关部门要求,并做好二维码与苗木迁移台账。4)养护1年(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养护时间结算)。反季节迁移造成的对成活率的风险也在苗木迁移费用中充分考虑。针对死亡部分苗木,有信息价的执行编制期信息价(含税)赔偿;无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基础上,参照同期同类材料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赔偿。
(12)建立和健全迁移管理档案,对迁移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招标人备案。
(13)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绿地性质和植物品种,如确需更改的应报经招标人同意。
(14)招标人有权提出认为不称职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更换,直至满意为止。
(15)因迁移不当及灾害产生的事故纠纷由迁移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7)补种苗木在一定期限内务必做到存活,保活期限为1年.如期间有死亡现象的施工单位必须马上做到补种。保活期限顺延。
(18)如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若招标人受到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就实际损失向中标单位追偿。
① 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的;
② 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实施服务的;
③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④ 遇灾害性天气,未听从招标人统一指挥,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应急管理造成严重损失;
⑤ 迁移期间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大面积死亡或设施严重破损,中标单位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9)按建设单位和招标人有关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招标人备查。
(一)投标单位报价折扣率应包括所供清单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机械费、设备使用费、相应的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扬尘处置费、水电费、项目报批手续费、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柴桥中学绿植迁移清单:
序号 |
名称 |
直径(CM) |
价格 |
1 |
1号香樟 |
48 |
4900 |
2 |
2号香樟 |
40 |
4600 |
3 |
3号香樟 |
32 |
2500 |
4 |
4号香樟 |
45 |
4800 |
5 |
5号香樟 |
38 |
3000 |
6 |
6号香樟 |
48 |
4800 |
7 |
7号香樟 |
52 |
4800 |
8 |
8号香樟 |
50 |
4800 |
9 |
9号香樟 |
41 |
4600 |
10 |
10号香樟 |
22 |
1600 |
11 |
11号香樟 |
33 |
2600 |
12 |
12号香樟 |
25 |
1800 |
13 |
13号香樟 |
25 |
1800 |
14 |
14号香樟 |
21 |
1600 |
15 |
15号香樟 |
12 |
600 |
16 |
16号香樟 |
25 |
1800 |
17 |
17号香樟 |
24 |
1600 |
18 |
18号香樟 |
26 |
1800 |
19 |
19号香樟 |
23 |
1700 |
20 |
20号香樟 |
24 |
1700 |
21 |
21号香樟 |
18 |
1500 |
22 |
22号香樟 |
18 |
700 |
23 |
23号香樟 |
18 |
700 |
24 |
24号香樟 |
18 |
700 |
25 |
25号香樟 |
18 |
700 |
26 |
26号香樟 |
18 |
700 |
27 |
罗汉松 |
|
600 |
28 |
沙朴 |
|
1300 |
29 |
狗谷球12株 |
|
7100 |
30 |
铁树16株 |
|
|
31 |
黄杨1株 |
|
|
32 |
茶梅3株 |
|
|
33 |
桂花5株 |
|
2500 |
34 |
柚子2株 |
|
600 |
35 |
黄土、起挖回土、后期管理 |
|
11700 |
|
|
共计: |
86400 |
(仅供参考)
(甲乙双方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对 项目(项目编号: )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的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典》及双方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迁移及养护范围及内容:
1.招标内容:苗木迁移、绿化养护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位于柴桥中学校内;本项目对部分绿化所涉苗木进行迁移并养护1年。经现场测绘,共需迁移乔木(狗谷树、铁树、黄杨、茶梅、香樟树、桂花、柚子、罗汉松、沙朴等)约68余株等。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二、合同价:
(一)迁移
根据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承诺内容。苗木迁移费用为 %。税费 %
费用包含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机械费、设备使用费、相应的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扬尘处置费、水电费、项目报批手续费、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苗木迁移、绿化养护的费用按照如下费用结算口径及报价折扣率结算:
1.苗木迁移、绿化养护服务实施的内容(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费)套用《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园林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确定造价。
2.园林绿化工程的组织措施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以上措施费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市区工程的“园林绿化工程”标准中值计取;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园林绿化工程”标准中值计取,计费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执行,文件未明确费率时均按中值计取。
3.税金费率按照《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计取,取费基数为税前工程造价。在质保期(保活期)内如发生二次迁移或补种,养护费用不重复计算。
4.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其他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的费率中。
三、迁移及养护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2024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
四、甲方职责
1.及时对迁移、养护计划、措施、养护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迁移及养护经费。
五、养护管理、施工质量要求及乙方职责
(1)所有迁移苗木树形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死亡或生长不良时,必须及时清除并在当时种植季节或下一个适宜种植季节初立即更换,苗木养护期顺延,该内容作为投标风险,今后不得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在迁移和养护过程中,苗木死亡的,应按照同特征的同种苗木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并扣除死亡苗木的全面养护费用。
(3)招标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发现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单位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中标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中标单位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检查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另行制定,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5)因迁移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中标单位无偿补种修复。若中标单位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6)建立完善的苗木迁移班组,制定苗木迁移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开展迁移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迁移区域,处理好迁移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招标人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外运。
(8)接受招标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对招标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招标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负责迁移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迁移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注意施工安全,特别是施工场地内的通信、电力、自来水、污水等管线安全,因施工发生的管线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责修复,并赔偿损失。2)施工期间必须设置围护设施,防止施工中泥土、废弃物、杂物、修剪的树枝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3)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音。4)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引导、维护交通,专人负责保洁工作。5)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苗木挖除后的坑洞及时填平,坑洞及其他苗木迁移后造成的裸土需用密目网覆盖压好,防止扬尘;及时就修剪的树枝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挖树过程中损坏的人行道板由承包人负责及时恢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施工期间材料、机具设备堆放不得影响道路的畅通、安全。7)施工现场需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对于大型苗木修剪等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进行作业。由乙方施工造成的人员损伤由乙方自行负责。8)绿化、苗木的运输车辆的清洗、运输,必须满足城管部门要求,产生一切违章投诉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9)按照发包方要求完成绿化迁移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的编制、审批。10)所有苗木必须迁移至承包人场地或指定场地,迁移实施过程须符合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相关规范、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投诉和处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还将扣除相应的文明施工履约保证。11)正式迁移苗木前,投标人须征得现场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方可迁移。所有乔木不允许在现场锯除主干。12)投标人须考虑作业期间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在现场设置临时围挡,并做好宣传标牌,确保周边道路通畅及施工人员、过往车辆、行人通行安全,否则由此引起的投诉和处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还将扣除相应的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11)迁移要求:1)苗木迁移前需对指定迁移场地进行植被清理、种植土换填(若需要)及场地平整。2)迁移至指定地点种植的苗木需做适当景观布置,整体观感有序、舒适。3)养护1年(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养护时间结算)。反季节迁移造成的对成活率的风险也在苗木迁移费用中充分考虑。针对死亡部分苗木,应连同根部在规定时间内挖除,并在挖除后7天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的规格、品种和原苗木基本相同。未按要求及时补种的,有信息价的执行编制期信息价(含税)赔偿;无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基础上,参照同期同类材料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赔。
(12)建立和健全迁移管理档案,对迁移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招标人备案。
(13)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绿地性质和植物品种,如确需更改的应报经招标人同意。
(14)招标人有权提出认为不称职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更换,直至满意为止。
(17)因迁移不当及灾害产生的事故纠纷由迁移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8)补种苗木在一定期限内务必做到存活,保活期限为1年.如期间有死亡现象的施工单位必须马上做到补种。保活期限顺延。
(19)如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若招标人受到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就实际损失向中标单位追偿。
⑥ 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的;
⑦ 未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实施服务的;
⑧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
⑨ 遇灾害性天气,未听从招标人统一指挥,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应急管理造成严重损失;
⑩ 迁移期间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大面积死亡或设施严重破损,中标单位对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9)按建设单位和招标人有关要求做好台账记录,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招标人备查。
九、结算及支付
1.进度款支付:完成迁移后,甲方审核验收合格后,按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一次性支付;一年养护期满后,质保金退还。
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全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若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2024年 月 日 |
乙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2024年 月 日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苗木迁移(非政府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一、投标响应函
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苗木迁移(招标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响应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3、提供响应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4、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招标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
项目名 称 :
投标总价 (小写) :
(大写) :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序号 |
名称 |
直径(CM) |
价格 |
1 |
1号香樟 |
48 |
|
2 |
2号香樟 |
40 |
|
3 |
3号香樟 |
32 |
|
4 |
4号香樟 |
45 |
|
5 |
5号香樟 |
38 |
|
6 |
6号香樟 |
48 |
|
7 |
7号香樟 |
52 |
|
8 |
8号香樟 |
50 |
|
9 |
9号香樟 |
41 |
|
10 |
10号香樟 |
22 |
|
11 |
11号香樟 |
33 |
|
12 |
12号香樟 |
25 |
|
13 |
13号香樟 |
25 |
|
14 |
14号香樟 |
21 |
|
15 |
15号香樟 |
12 |
|
16 |
16号香樟 |
25 |
|
17 |
17号香樟 |
24 |
|
18 |
18号香樟 |
26 |
|
19 |
19号香樟 |
23 |
|
20 |
20号香樟 |
24 |
|
21 |
21号香樟 |
18 |
|
22 |
22号香樟 |
18 |
|
23 |
23号香樟 |
18 |
|
24 |
24号香樟 |
18 |
|
25 |
25号香樟 |
18 |
|
26 |
26号香樟 |
18 |
|
27 |
罗汉松 |
|
|
28 |
沙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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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狗谷球12株 |
|
|
30 |
铁树16株 |
|
|
31 |
黄杨1株 |
|
|
32 |
茶梅3株 |
|
|
33 |
桂花6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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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柚子2株 |
|
|
35 |
黄土、起挖回土、后期管理 |
|
|
|
|
共计: |
|
一、授权委托书
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苗木迁移(非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
二、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
苗木迁移、绿化养护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目录
(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内容(投标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页码)